國立成功大學創會宗旨


國立成功大學章程第一章第三條 (宗旨)
本會基於學生自治的精神,為增進學生權益弘揚學術,並作為學校與學生間溝通管道,期能創造民主自由之校園,特制定此章程。

97(一)學生證註冊章說明

原自97學年度第一學期(本學期)開始,學生證背面註冊章不在加蓋一事,經同學向學生會反映後,學生會權益部即刻與校方反映,在此做出聲明:

1.舊生未來在校內各單位如圖書館..查證學生是否已完成當學期之註冊,可直接掃瞄學生 證之條碼代替之,不必再查核學生證背面是否有加蓋註冊章,不但減少學生蓋章之不便 亦節省各單位查驗之時效。

2.但由於學生證背面已標明"每學期須蓋註冊印章,方為有效。"故此,學生會已要求註冊 組於下週二時仍發公告請各系年級班代統一收學生證至註冊組加蓋註冊章。屆時,成大 學生會也會將此公告轉送至各系系辦,以方便各系班代作業。

3.下週二各系收取學生證並非強制,可由各位同學自由意志決定繳回加蓋與否,如第一項 所述,學生證上是否加蓋並不會影響學生在校內的任何權益。而同學於日後如需加蓋註 冊章,也可隨時拿至註冊組加蓋,此外若仍有外面單位公務上如報稅、獎學金之證明需 求時,教務處註冊組也已開發列印在學證明之服務,各服務櫃台皆有免費申請。



學生會權益部部長 郭建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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