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創會宗旨


國立成功大學章程第一章第三條 (宗旨)
本會基於學生自治的精神,為增進學生權益弘揚學術,並作為學校與學生間溝通管道,期能創造民主自由之校園,特制定此章程。

學生會校園新聞----野草莓靜坐專題報導

最近吵了沸沸揚揚的野草莓學運

從shit版吵到學生會版....

從開始到現在也好幾禮拜了

身為成大人對門口那些靜坐的同學了解多少 既然是在成大的靜坐

成大學生會就有義務讓同學知道他們到底在做些甚麼?

於是我們派出採訪人員與他們的負責人作一段訪談....

除了野草莓的訴求與意見 我們也採訪了一位持著與野草莓意見不同的同學來表達看法!!

來看看他們怎麼說吧!!!




除了上述兩種正反意見外

成大還有學生對野草莓學運有不同的看法!!!

另外 成大學生會也發表了獨立的看法與宣言

讓我們來看看吧!!!!

2 意見:

  wjck00383

2008年11月26日 下午 8:42

先區分兩點討論

大規模數萬人以上集會遊行,集遊法規範不了。縱未事先報備,也會透過政治協商方式就地合法。況且真正造成喧鬧與阻塞交通的也是這種大規模集會遊行。試問警方未經高層的政治協商,敢有任何動作來驅散嗎?

小規模的弱勢社會團體集會遊行,如反高學費遊行。幾個人在教育部前面的人行道站著舉舉標語,通常人還沒到警察就在那等了。那連這種不妨害交通的集會遊行,若未申請警方會舉牌警告要求解散。須知,集會遊行是基層異議者(少數民族、樂生病患、性少數、貧人、外勞、外籍配偶)這些無權無識的受害者跟邊緣異議者為一可以發聲的機會。限制或剝奪他們的集會遊行權,不只上讓他們不能上街走走,也是剝奪他們惟一的參政管道。這種遊行如果那位反對者也認為會影響交通,那也太高估弱勢社運的能力了。警方不敢對數萬人以上的集會遊行開刀,到底是柿子挑軟的吃,專找弱勢者欺負。

要想想,有能力掌控媒體跟設定議題的達官貴人需要上街頭嗎?能藉遊說、政治捐獻、商業市場甚至黑箱作業來保障自己權益的人需要上街頭嗎?影片中那位反對者哪次看過資方上街頭抗議了?再來,革命不是請客吃飯。異議者的集會遊行當然也不是嘉年華。既然街頭遊行是異議者的政治權利,當然要讓他們對多數有施力的機會。因此憤怒、咒罵、與相當的恫嚇本當被容許,否則主流價值哪有可能讓步?如果連說強制讓主流價值聽到弱勢聲音的遊行喧鬧,都說是妨害其他有權有勢者的自由,這樣的價值判斷是本末倒置的。有人說說暴民粗野,我們的官員,民代甚至資本家不更粗野嗎?尤其是資本家的血汗工廠更是吃人不吐骨頭,警察怎不去舉牌喝止。果然是市民社會的警察阿!

再來談談事前許可制,根據集遊法第25條之一,未獲許可就是警方解散的理由。這就在集遊負責人與警方協商時,給警方不公平的籌碼。其次,許可意味著抗爭者必須先向其抗爭的對象—最代表國家機器鎮壓體制的警察—溫柔謙卑地低頭「請求」許可。而且在集遊法中,規範未經許可亦可占用道路情形。最明顯的莫過於婚喪喜慶的占用,試問反對者跟警方敢去驅離嗎?基上,集遊法的許可顯然歧視憲法上的表現自由。

影片中的反對者,就他的表達應該稍具法政背景。但我也推定他大概沒真正接觸過弱勢跟貧窮階級的人。有權有勢的人不需要憲法就有各式各樣、五花八門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憲法上的基本權利要保護的最該是少數的異議者。而且越少數越弱勢,憲法就更該去保護他們。

  瑪西

2008年12月5日 上午 1:23

片中正反意見發聲的機會並不均等(2:52 與7:00)
而野草莓的意見也未被完整播出
(當天還採訪滿久的, 但並未要求論述其訴求)
持反方意見的同學卻有機會完整的長篇大論
二方在影片中可說是毫無對話 難見所謂"正反二方"的觀點

更甚者, 這位同學明顯對野草莓訴求內容不甚了解
(比如說, 野草莓支持的是司改會版本, 而非朱鳯芝的集盟版)
(比如說, 妨礙交通自有交通管理條列可管,與集遊法無關)
(比如說, 許可制並沒有辦法管制噪音, 還是得靠噪音防治法, 仍然跟集遊法無關)
(比如說, 大多被集遊法起訴的都是弱勢團體、社運團體)
(比如說, 所謂的配合多數, 是否往往並沒有尊重少數 而造成了多數暴力?)

在學生會宣稱秉持中立立場的同時
這樣的影片是否與貴會的聲明背道而馳呢?
在這樣的影片在校內公開播送時
是否無意中成為中傷野草莓 甚至扭曲其訴求的幫兇呢?

雖然肯定學生會以實際的行動關心公共議題
但若要發佈新聞, 請一定要做足功課 以免造成反效果...
畢竟對於天天在光口前靜坐的野草莓學生而這
這樣子的錯誤訊息實在是無力抵禦
也無法及時對這些誤解作出解釋
學生會為展現中立而不便聲援可以理解
但希望也不要不小心變成曲解野草莓訴求的加害者...謝謝